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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中厦新城颐园南区10KV主进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8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澧县中厦新城颐园南区10KV主进线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中厦新城颐园南区10KV主进线工程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澧发改投[2013]6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澧县中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县中厦新城颐园南区10KV主进线工程
2.2招标编号:TJZB-2018-106
2.3 建设地点:澧县澧浦街道三贤社区(纬七路与经十八路交汇处)
2.4 规模本工程为澧县中厦新城颐苑南区10KV主进线工程,主要内容为:立砼电杆54根,架线8451米,敷设YJV22-3*240高压电缆3884米,电缆分支箱8台。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澧县中厦新城颐园南区10KV主进线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质量员职责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6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澧县澧州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城支行
账  号:8201 2800 0000 0233 6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2018年11月29至2018年12月5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人代表和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可提供复印件,须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及资格证书、上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至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澧县分公司(澧县金源世家23单元305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逾期不予办理。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澧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澧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官网(/?list-1513.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周亚梅,电话:0736-336686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澧县中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澧县澧浦街道三贤社区(纬七路与经十八路交汇处)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18974212628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澧县金源世家2栋3单元305
联系人:易云    电话:15080630108
传真:0736-322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