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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9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澧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澧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委托代理编号:HNYG(2019)LXCG-009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澧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
2、委托代理编号:HNYG(2019)LXCG-00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澧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 见谈判文件 939696.1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澧县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 见谈判文件 见谈判文件 按合同约定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5、提供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投标人信用信息证明材料: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网页打印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提交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2、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0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澧县澧州城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确定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与本次采购相关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澧县澧州城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8373692599
地    址:常德市澧县解放北路109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8073654542
地    址:澧县人民路民和巷6号楼3楼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