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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5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2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招租公告
 
经公司支委会研究并报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同意,现对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地块租赁经营权以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租(竞价最高者将获得场坪和地块的租赁经营权)。
一、标的物及位置:
位于澧澹街道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地块(占地面积10200㎡)。
二、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价招租的单位和个人,须先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单位或社会组织均可持有效身份证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办理。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 -2023年8月25日。
3.报名地址:澧县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4.公开竞价时间、地点:
时间:具体公开竞价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地点: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初        联系电话:18692387588
三、竞租须知:
1.该地块租赁期限为叁年,合同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
下优先满足本次竞租会上确定的承租方继续承租。
2.竞租会开始前,各报名承租方需提前缴纳¥100000.00元竞租保证金(若承租方在竞租会结束后取得租赁权20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账号报名时领取(备注: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地块租赁竞租保证金)。
4.该地块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若因承租方
违法经营受到相关单位处罚关停的出租方有权收回该地块,给出租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出租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剩余租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扣除等)。
5.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需提前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该地块上禁止违法搭建(永久性建筑、半永久性建
筑),临时建筑搭建必须取得相关手续后进行搭建。
   7.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导致出租方需提前收回该地块租赁的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通知后二十日内应无条件搬离,租金按天计算。出租方不予任何形式补偿。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澧县新城建设有限公司)